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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保卡余额用完且自负满600元后,按比例给付的费用还需要去什么地方报销吗?
2014-09-06
点击数:3829
答: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保的在职职工,门诊就医时,医保帐户余额用完后需自负满600元,在3500元限额内发生的符合医保结付范围的费可按比例结付,直接在医疗机构划社会保障市民卡结付即可,无需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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