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其职工办理完退休或退职手续后,应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将其档案转移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进行保管。档案保管所需费用按照《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由企业在一次性缴纳的管理服务费用中支付,不得向职工个人收费。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