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对网友提出的问题统计,苏州社保代理网总结出几大核心问题,其中之一便是---苏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就这个问题,小编邀请大家一起来解读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市公积金中心关于苏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文件发布如下: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均衡平稳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和互助功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贷款的,其贷款额度可适当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期限,调整为十二个月以上。
市区管理部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遵照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
1,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
例如苏州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万,则贷款额度为1.5万*10倍=15万;
2,最低贷款额度是10万;
条款中说明苏州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贷款额度为1万*10倍=10万。
详细问题可以咨询15501470809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