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从行业分类划分、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费率报备制度四个方面明确了费率调整有关规定。此次调整落实了中央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要求,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又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减轻了企业负担。
近期,园区劳动社保局发出了《关于调整园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苏园劳保【2016】12号)文件,将行业风险分为八个档次,对应的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基准费率规定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0%、1.0%、1.0%、1.0%。另外,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园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化、工伤保险费收支等情况适时调整。本次调整在科学测算、整体降低费率的基础上,使得行业风险档次更能反映其真实风险状况(详见附表)。
中心已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园区企业进行初步的行业划分,开展调整园区参保单位的工伤缴费费率工作。参保单位将根据其园区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及主营业务情况,确定行业分类;对有多项主营业务的跨行业用人单位,根据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其中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伤风险类别统一参照行业类别四执行。中心已于近期以挂号信的方式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告知书》或《劳务派遣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告知书》寄送给相应的参保单位,将初步分类情况告知单位,并由单位进行确认。
自2016年7月1日起,园区将正式调整缴费系统,按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收缴。此次调整,工伤保险总体费率水平下降明显,从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今后,在一定期限内(按规定为1-3年)还将根据参保单位工伤发生情况对相应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档次浮动,从而使工伤保险费率更加科学、合理,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6月12日
附表:
行业类别对应表
行业类别 |
行业名称 |
一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
二 |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
三 |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
四 |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
五 |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
六 |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七 |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
八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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