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苏州市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方案公布!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7-12-12 点击数:3387

市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啦!

《苏州市市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方案》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赶紧来了解一下!

调整对象


本市市区(姑苏、高新、吴中、相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本市市区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具体标准由原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调整为:

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5%、0.30%、0.50%、0.60%、0.80%、0.9%、1.1%、1.5%


对劳务派遣单位,其基准费率标准按照0.8%执行;

对跨行业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确定其工伤风险类别。


行业类别

调整前行业基准费率

调整后行业基准费率

一类

0.20%

0.15%

二类

0.40%

0.30%

三类

0.70%

0.50%

四类

0.90%

0.60%

五类

1.10%

0.80%

六类

1.30%

0.90%

七类

1.60%

1.10%

八类

1.90%

1.50%

劳务派遣

0.90%

0.80%

从上图不难看出,此次调整后的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较调整之前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执行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根据各地区基金累计结余情况,结合国家、省政策规定,适时调整基准费率。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608室 电话:0512-62767115 传真:0512-62767113  湖州房地产资质代办
Copyright © 2014-2017 版权所有: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技术支持: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4030572号
网址:www.fchro.com 邮箱:szfchro@163.com QQ:1945298954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