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
!
新闻
首页
关于丰诚
公司介绍
新闻中心
企业文化
社会责任
加入我们
解决方案
企业人事代理
个人社保代理
招聘平台服务
HR事务服务
人力资源管理
高级服务
档案服务
职称评定
职业介绍
个体服务
劳务派遣
增值服务
企业策划
管理咨询
企业内训
教育培训
营销项目外包
联系我们
投诉建议
联系方式
联营公司
求职招聘
法律申明
便捷服务
CONVENIENT SERVICE
增值服务
营销项目外包
教育培训
企业内训
管理咨询
企业策划
咨询答疑
网站首页
>
咨询答疑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2014-08-14
点击数:4192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上一条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
下一条
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工作中的责任...
回到首页
|
关于丰诚
|
联系我们
|
求职招聘
|
投诉建议
|
系统登陆
|
后台管理
|
百度地图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608室 电话:0512-62767115 传真:0512-62767113
湖州房地产资质代办
Copyright © 2014-2017 版权所有:苏州丰诚人力资源职介服务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 技术支持:
仕德伟科技
苏ICP备14030572号
网址:www.fchro.com 邮箱:
szfchro@163.com
QQ:1945298954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