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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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劳务派遣
单位2019年度核验结果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9号)规定,以及《关于开展2019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苏高新人社〔2020〕3号)的要求,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各劳务派遣机构提交材料,我局书面核验,核验结果已于2020年7月24日—7月30日对外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核验结果正式向社会公布。
对于核验未通过的单位,将列为劳动监察机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对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的,将按规定不准予以延续。
附件:1. 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通过的机构名单
2. 2019年度苏州高新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核验未申报或未通过的机构名单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公网安备 32059002003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