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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申请开始

2019-06-06 点击数:3055

上个周末,幼儿园入学和小学入学报名登记,都已经结束啦!各位外地户籍的宝爸宝妈们,是不是感到浑身轻松又愉悦?这是应该滴,但还有件大事千万不能忘记办理哦,那就是孩子的积分入医申请

2019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申请开始

苏州市区(包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下同)范围内,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在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过社会保险登记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未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学生医保,下同)的学生(少儿),必须先申请并取得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资格,否则不能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苏州市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医申请开始

相关要点,

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申请条件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15〕6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2号)文件规定,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其子女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未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儿),可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申请时间

6月1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四、携带材料

1. 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市民卡;

2. 当年未参加积分管理的按照积分管理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核查评分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对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8月31日以前的积分项目进行核查评分。

六、排名公示

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9月份统一向社会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

七、打印入医核定表

经公示无异议的,取得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的申请人,应于11月15日前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打印《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

八、参保缴费

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申请人,应当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材料,通过其子女就读的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每年9月至11月规定时间内为子女办理下一年度的入医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注意事项

1. 取得积分入医资格的学生(少儿),未在经市、区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托幼机构、小学、初中学校就读,不能办理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2. 流动人口当年已为子女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未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少儿),也需要在规定的积分入医申请时限内提出积分入医书面申请。

3. 在校学生(少儿)已通过苏州市区就读学校(含托幼机构),参加过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子女不需要重新申请积分入医。

十、咨询电话

苏州市积分办:67521161

吴中区积分办:65257308、65256308

相城区积分办:66103916

姑苏区积分办:68633411

工业园区积分办:66683751

高新区积分办:68752110

苏州市流动人口

积分管理服务查询网址:

http://www.jfgl.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608室 电话:0512-62767115 传真:0512-62767113  湖州房地产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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